壹
哪些仪器需要做期间核查?
我们参考CNAS-GL042:2019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可以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分为3类:
1、 A类设备:检测/校准方法对其有量值要求、需要校准(如CNAS-CL01:20186.4.6所列的设备)的设备。如:pH计、电子天平等;
2、 B类设备:检测/校准方法对其有量值要求、无需校准(通过核查即可判定设备与方法要求的符合性),计量特性影响测量结果有效性的设备。如:质量比较仪、微波消解仪、直流电源等;
3、 C类设备:检测/校准方法对其无量值要求(无法校准),功能的正常性影响测量结果有效性的设备。如真空泵、超声波清洗机等。
A类
B类
C类
贰
期间核查有哪些方式呢?
叁
期间核查结果如何判定?
期间核查结果主要有以下4种判定规则:
1.最大允许误差MPE法
期间核查结果应以检测/校准方法的要求为判据,即核查结果的示值误差σ不能超过最大允许误差:σ≤MPE
2.En值判定法
被核查对象经校准返回机构后,立即用核查标准对其进行核查,得到核查结果x0及测量不确定度U0;经过一段时间后,用同样的方法再次进行核查,得到核查结果x1及测量不确定度U1,则En值用以下公式确定。
3.设备比较法
若机构无法获取合适的核查标准,但有准确度相当的同类k(k≥3)台设备,可用这几台设备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来核查设备的准确性,核查方法如下:
a) 用被核查对象对选定的被测对象重复测量n次得到算术平均值y1及测量不确定度U1;
b) 在短时间内和相同条件(包括操作人员、环境条件、操作步骤等)下,用其它设备分别对相同的被测对象独立重复测量n次,得到对应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y2,y3…yk,用以下公式计算得到这组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依据GB/T 6379.6/ISO 5725-6《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第6部分:准确度值的实际应用》,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 n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在95%包含概率下,
的临界差由以下公式确定:
——若 ,则核查通过;
——若 ,则核查结果可疑,则应采取措施对设备的计量性能做进一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