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内蒙古计量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实施“计量强基工程”,积极构建先进产业计量体系,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两个责任,加快形成法制计量监管合力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依法认真落实计量属地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计量合法合规主体责任。协助地方政府依法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地方基本计量量值传递和法制监管需要。对盟市计量考核指标设定三项,一是盟市建标28项(旗县5项);二是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接入率达到100%;三是开展粮食购销、生态环境、燃气报警器以及医疗机构、学校等安全和民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2.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督导和宣贯工作,推动2023年地区、部门、行业各项指标落细、落地、落实。发挥《内蒙古计量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召开全区计量工作会议,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计量合作,做好计量一体化发展,加强军地合作发展,提升我区计量整体实力。
3.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国家局委托制定的《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调研工作和行业计量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申报,加强20项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建设。鼓励各行业制定工作所需计量技术规范。
4.不断加强计量监督检查。2月—12月,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主要针对在用计量器具、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型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效、水效专项监督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抽查。加强对燃气报警器专项检查及对生态环境、粮食购销等领域涉及安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5.推进国家局部署的工作用计量器具摸底工作。盟市(旗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工作用计量器具使用企事业单位,是否登记造册、申请备案、强制检定,是否存在超期检定等情况开展自查。4月30日前完成对本地区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全面摸底工作。对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分布、数量、应用领域、涉及专业等信息,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账目明”,并通过e-CQS强检系统进行备案、申请检定。对承担强检任务的各级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充分掌握强检计量标准建设、强制检定经费保障等基本情况,切实提升强制检定能力。自治区强制检定项目达到49项、盟市达到28项、旗县达到5项。
6.深化计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规范计量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等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不断优化审批程序。
7.推动计量监管工作改革创新。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计量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保障计量监管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加强计量数据应用,征集自治区计量数据建设应用领域方面的建议,在生命健康、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环境监测、气候变化、电力等领域培育建立智慧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遴选推广一批计量数据应用案例。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提升计量基础支撑服务保障能力
8.引领推进国家及自治区产业计量、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推动自治区计量院建立水效实验室、鄂尔多斯市建立煤化工计量实验室建设和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建立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自治区先进测量实验室。组织开展全区重点领域先进测量能力调研,梳理测量需求和重点。围绕加快建设内蒙古现代化八大行业十六条产业链计量需求,服务企业、助力产业,加快乳制品、稀土两个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铁合金、光伏(硅材料)、建筑环境监测6个内蒙古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强自治区产业计量中心规范管理,鼓励和支持地方加强自治区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大自治区对产业计量测试技术、装备和方法的成果共享。
9.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计量标准建设,保障自治区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完整和有效运行。在先进制造、安全生产、公平贸易、环境监测等领域新建一批计量标准,持续推动建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22项。开展计量比对,积极参加国家计划比对、大区计量比对。开展水表检定装置比对、机动车雷达测试仪微波发射频率及模拟测速量值比对、氧分析仪和氧气监测报警器检定装置计量比对、数字指示称计量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眼镜片顶焦度一级标准装置计量比对5项地方计量比对,向社会公开计量比对结果。
10.积极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和人才创新发展。出台基层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指南,支持有条件地区争创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做好全方位、全链条的计量保障服务。加强计量人才培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有关人才规划,加强计量人才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计量人才培养支持方案,加大计量科技人才、计量管理人才、计量应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利用计量技术机构、企业、高等院校等优质资源,建立自治区计量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地方开展计量专业技术技能竞赛,与自治区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全区计量技能技术大比武。
11.加强注册计量师有关工作建设。依法依规实施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办事指南。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本行政区域的注册计量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2月31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严格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组织做好全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规范注册计量师从业行为,不断扩大注册计量师人员规模。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
三、聚焦民生关切,开展惠民生和服务中小企业活动
12.持续强化民生计量工作。围绕服务民生,办好“强监管、守底线、惠民生”计量惠民工作,紧盯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学校等民生重点领域,检定民用“四表”、加油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加强对教育部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计量监管工作,加强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管力度。加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检查,协同执法局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行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3.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制定《内蒙古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政府、市场监管、技术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层面广泛开展诚信计量建设。推选技术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5个国家计量诚信示范典型。征集诚信计量典型案例20个,树立诚信计量品牌示范典型500个,营造诚信计量良好氛围。
14.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发挥自治区计量院的全国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创新基地作用,推动形成全区计量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合力。组织开展好2023年“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在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包头等地举办2023年“世界计量日”诚信计量建设主场活动。编制“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片,在全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量宣传活动。
15.积极推进计量帮扶结对及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及区域发展计量需求,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计量战略合作平台建设”,做好与陕西省富平县羊乳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的帮扶结对工作。
16.不断深化企业计量工作。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及欠发达地区企业计量服务供给。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计量支持。推动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
17.组织开展全区汽柴油折算系数检测工作。按照车用汽、柴油国ⅥA升级至国ⅥB标准有关要求,规范全区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发开展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检测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区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汽柴、油开展折算系数检测和监督检查。
四、紧跟国家重大战略,发挥能源计量服务作用
18.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工作。完成自治区双碳领导小组交办的两项工作任务,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碳计量现状及问题调查研究,制定碳计量相关技术规范,组织部分地方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试点。推动国家碳计量(内蒙古)中心建设,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试点工作。
19.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工作。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遴选10个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能源资源计量技术路线和服务方案。积极参与碳核算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发改委联合印发《内蒙古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组织地方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盟市对万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进行50%实地审查和100%资料审查,万吨以下用能单位进行100%实地审查和100%资料审查。对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领域逐步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